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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4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让签署一份违约金的协议合理吗?
入职4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让签署一份违约金的协议合理吗? 我是2012年6月毕业的本科大学生,在天津一家留学中介做顾问,合同期一年。入职的时候没有公司没有提供培训,也没有说违约金的事情。但是在入职大概4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要求员工签署一份违约金5000元的补充协议,里面还包含保密协议。入职的时候并没有说这个行业是需要保密的。当时我没有想要离职的想法,纵然觉得不合理,也觉得无碍,所以就签字了。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想要换工作。就想到这个违约金的事情。因为公司还没有把住房公积金的卡给我,我怕我不交付违约金公司以其他形式难为我。我现在需要您的帮助。
2013-01-04 15:29 cherry……(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04 15:30
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了,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1-04 15:59
不合理。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04 23:33
一般的,不需要交纳。
4 齐志龙律师  2013-01-04 15:39
辞职理由适当,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进违约金无效
5 徐卫东律师  2013-01-04 15:40
您好,您不必担心,您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
6 孙新律师  2013-01-04 15:46
您好!不合理,你可以拒绝签订。
7 林传雄律师  2013-01-04 15:4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8 孙新律师  2013-01-04 21:30
1、没有提供培训的,不必支付违约金。
2、先把准备工作做好,单位违法,可以依法提起仲裁。
9 孙新律师  2013-01-04 21:43
没有提供培训有关服务期及相关违约金的条款无效。但保密义务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有效。不过公司有竞业限制要求的,需在限制期内向你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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