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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购房,房产证办理中一方死亡,无法签字【普通百姓的棘手问题】
再婚购房,房产证办理中一方死亡,无法签字【普通百姓的棘手问题】 继父于母亲结婚十年后,我出资15万元,母亲出资10万元,贷款10万元,购得房产一套,购房时,我不在国内,不能用我的名字购房,并且继父离婚时有一女儿,离婚后判给了继父女儿的姥姥姥爷,因为其女儿的母亲有轻微精神病,继父的女儿也有轻微精神病,考虑上述原因,怕以后有遗产纠纷问题,在继父的同意下,母亲欲用自己名字购房,但告知属于已婚,必须双方签字购房,后继父及母亲双方签字购房。由于是期房,在房子建成的这几年内,继父女儿一家变本加厉向继父索要高额抚养费,并施加压力说不给钱就要闹事,继父与母亲感情很好,对我也像亲生儿子一般,出于对我们的保护,继父在一次抢险结束后自杀身亡,遗书中说明是出于对我们家庭的保护,但未说明遗产归属。由于继父为普通工人,加之人又老实,工资待遇很低,此次购房都没有钱拿出来,目前房产证已经开始发放,母亲开具了死亡证明,询问是否可以一人签字,告知不行,请问如何能拿到房产证,需要什么相关手续证明,并脱离继父女儿一家骚扰不分此次购房的房产,谢谢(房产证无法顺利办理的事母亲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年迈,真不知道怎么办,恳请各位律师的帮忙,谢谢)
2013-01-03 16:59 duke_h……(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1-03 17:07
由法定继承人进行财产继承。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04 00:14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喻远军律师  2013-01-03 17:03
由法定继承人进行财产继承。
4 何青超律师  2013-01-03 17:04
你好,你们可以提起确权之诉,确认你们的产权。
5 陈晓云律师  2013-01-03 17:17
买房是他们夫妻出面,又未跟你约定是产权归你。
房屋为他们共有,你有权要求他们返还出资。

你继父的遗产由你母亲、他女儿、他父母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6 110网律师  2013-01-03 21:25
房产证手续办理问题具体咨询房管局;继父女儿有权继承房产属于你继父那半的一部分,这个不能规避,因其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
7 110网律师  2013-01-04 10:27
你好!根据你的讲述,此房屋属于你母亲与你继父的共同财产。继父女儿有权继承房产属于你继父那半的一部分,这个不能规避,因其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
8 李小利律师  2013-01-04 10:34
你好,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房子进行确权,或者,将该房作为遗产,你继父的份额由你,你母亲、其父母和其女儿均等继承,。由于你们进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并要求返还你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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