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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疏忽为离职员工多缴纳三个月社保
由于公司疏忽为离职员工多缴纳三个月社保 一员工于今年4月离职,但公司由于疏忽未办理社险断交,直到6月该员工新单位增员增不上才通知原单位,原单位才发现,目前该员工已经将个人负担的三个月部分缴纳给原单位,目前已经办理减员,新单位已经在7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但原单位仍然要追回企业承担的部分。该员工该如何处理?
2012-12-28 15:50 虚心----……(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2-12-28 17:44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 李建成律师  2012-12-28 15:52
交还所多交的保险
3 常路律师  2012-12-28 15:55
您好,应退还单位多交的部分。
4 徐卫东律师  2012-12-28 15:58
你好,可以与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多交的保费
5 孙新律师  2012-12-28 16:06
您好!已回答,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2-12-28 16:08
你好,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7 付玉阁律师  2012-12-28 16:34
应退还单位多交的部分。
8 李同红律师  2012-12-28 17:25
应退还单位多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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