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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开除不办理交接手续,并持有公司财物不还,是否可以暂缓支付其福利?
员工被开除不办理交接手续,并持有公司财物不还,是否可以暂缓支付其福利? 公司员工被除名,持有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等财物,我们公司是委托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缴纳社保等各项福利费用的。现该员工不按照我公司规定按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我们是否可以暂时不支付该员工的福利费用,等该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行统一支付?如必须按时支付,那该员工所持有的公司财物如何讨回?
2012-12-27 14:34 roland……(上海-闸北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电话:13801694259  2012年12月27日 14时46分
发函要求员工按照我公司规定按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当然可以不支付该员工的福利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2-12-27 14:39
建议发函给员工,晓以利害。如果仍执迷不悟,可采取法律措施。
3 110网律师  2012-12-27 14:43
自己义务要履行,对方义务可以及时向对方主张
4 110网律师  2012-12-27 14:56
可以书面通知该员工来办理交接手续,若不来可以暂不支付其福利费用。
5 110网律师  2012-12-27 15:00
你好,你可以暂不支付福利.等他手续办完后同意支付.
6 110网律师  2012-12-27 15:08
发函告知,可以先不支付
7 王晔律师  2012-12-27 22:18
发函要求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手续未办理,可以暂缓支付该员工的福利费用.
8 110网律师  2012-12-27 22:35
发函告知其法律后果,如果员工不办理交接手续,可以暂缓发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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