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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8月3日以公司业务原因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我当天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公司8月3日以公司业务原因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我当天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公司8月3日以公司业务原因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我当天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邮件中说补偿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我回复邮件不认可补偿,按照工作年限应该补偿三个月,回复邮件后当天下午做了邮件工作交接,但是未办理离职证明,现在因为补偿问题在劳动仲裁,请问如果公司现在给我开离职证明,写的不利于我话,我可以拒绝签字吗?现在我和公司属于已经接触劳动关系了吗?
2018-08-10 12:37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8-08-10 12:48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2 陈晓云律师  2018-08-10 13:40
可以拒绝签字
属于已经接触劳动关系了
3 徐卫东律师  2018-08-10 14:01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4 苏荣杰律师  2018-08-10 14:27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5 赵江涛律师  2018-08-10 14:29
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8-08-10 15:27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
7 怀向阳律师  2018-08-10 16:23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8 李建成律师  2018-08-10 17:15
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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