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上班过程中物品丢失造面损失是否该劳动者全部赔偿 我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每天早上都要到公司值班那件,在派件过程中快件丢失,老板说我把快件搞丢的 ,要承担全部责任, 快件是由老板提供的地方存放的,派件期间并无人看管,经协商,老板提出一人一半的赔偿.请问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或者一半的赔偿? 和我一同值班的还有两位同事,我们都是共用一个号头进行扫描,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派送区域,扫描完后大家共同分件,谁那到对方派送区域的快件就交给应该派送的那位,如果有人那到对方快件恶意私藏,也会造成快件丢失,我也向老板提出从开一个号头确保快件安全的建议,老板以开号要花费一万元没有同意,现在快件丢失老板说是我派送的区域所以我负责任,我工作有2个多月,一共有6票丢失,工作期间丢件后老板没有说明快件丢是由我个人承担,前两天我提出辞职老板提出快件丢失总共2000元的赔偿,请问我是否应该全部承担这些赔偿,请指条明路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2012-12-06 17:28 lrokgo……(上海-徐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2-12-06 17:36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张律师 2012-12-06 18:23
不用承担,老板若克扣工资,你就举报。
3 李军律师 2012-12-06 18:26
当时报警了不,不是你的错的话不用负责。老板扣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时瑞芳律师 2012-12-07 09:13
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如果公司克扣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