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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
在公司上班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 2007年5月在公司上班,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7月公司通知我不用再上班了,我应该获得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起初的原因是公司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下来,后来在广州注册公司,公司名称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但并未提及劳动合同一事,过后公司股权变更,重新注册公司,并且注册地点由广州改到了北京,劳动合同一事就一直拖着,直到离开公司。

另外,新注册后的公司给了我3000块钱作为三险一金的补偿,说是从新公司成立到离开那几个月的保险,应该由公司负担的部分,以后别找他们麻烦。
2010-02-01 10:09 346625……(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1 10:12
当然可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0-02-01 10:15
单位不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0-02-01 10:49
    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0-02-01 15:22
可要求补偿.
5 赵江涛律师  2010-02-02 13:07
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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