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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现任工会主席,公司决定不予我续约,是否违法
作为公司现任工会主席,公司决定不予我续约,是否违法 在这家公司工作两年,因2011年朝阳区工会组织建设号召,我公司予2011年9月组建了基层工会(公司员工超过25人,可组建基层工会),我被选举成为第一任工会主席,任期三年到2014年9月。可是我的劳动合同在2012年底将到期,因为某事向公司高层提出建议,导致公司决定不与我续约,并在前几日(按照合同规定的三十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我因公司经营方向发生变化,不与我续约,邮件发出方为公司人事部。我想问,第一,电子邮件是否能够作为正式书面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公司在没有告知本级工会及上级工会时发出不予续约通知,是否违反工会法,还是说只有在公司正式于我解除劳动关系时才会违反工会法,第三,假设根据以上情形公司违反工会法,那么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补偿。(注,公司做法让人寒心,说实话自己也不太想继续跟这样的公司干下去了)
2012-12-03 22:19 huanme……(北京-朝阳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电话:15901128689  2012年12月03日 22时22分
您好
1 不属于书面通知;
2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03 22:39
属于单位违法,应当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赔偿。
3 王德民律师  2012-12-03 22:21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予续约,应当给予书面的证明,对于不予续约,您有权要求工会出面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还可以申请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2-12-03 22:23
电子邮件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李建成律师  2012-12-03 22:23
行为违法
6 孙新律师  2012-12-03 22:24
1、电子邮件不属于书面通知;2、单位的行为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孙新律师  2012-12-03 22:58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予续约,应当给予书面的证明, 电子邮件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 赵江涛律师  2012-12-03 23:01
应当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 110网律师  2012-12-03 23:09
你好:违法
10 李同红律师  2012-12-04 08:37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11 陈晓云律师  2012-12-04 08:56
1、电子邮件可作为证据,但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在单位不认可的情况下,应由员工提供证据证明,而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手续烦杂,建议由单位提供传统的书面到期不续签通知。
2、单位到期不续签,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3、离职后一年都可要求加班费。
12 孙新律师  2012-12-04 09:28
您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单位不续签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13 孙新律师  2012-12-04 10:17
工会的和一般的劳动者有那么一点不一样,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14 孙新律师  2012-12-04 11:38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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