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计件工资(销售岗位),但实际发工资是:2000*任务完成比例+底薪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计件工资(销售岗位),但实际发工资是:2000*任务完成比例+底薪,来计算的(六年都是如此),但现在公司改革,不经过我们的同意将工资计算改为方式:每卖一件货提成1元(当月发80%,年底发20%)+底薪,这样的话,我们的工资就会少很多,请问: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2018-06-23 10:49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8-06-23 10:5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2 成华律师 2018-06-23 11: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8-06-23 20:36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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