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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的欺诈行为,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为了拿回代理时候的押金
由于公司的欺诈行为,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为了拿回代理时候的押金 由于公司的欺诈行为,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为了拿回代理时候的押金,公司要求写免责条款或声明此类的东西才可以拿回押金,并且不准说公司的不好,如果说了就要罚款多少万,请问这样约定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谢谢
2018-06-18 11:30 ask201……(北京-崇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8-06-18 11:42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2 苏荣杰律师  2018-06-18 12:10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3 徐卫东律师  2018-06-18 12:56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4 怀向阳律师  2018-06-18 15:30
你好,协商一致处理,只要拿回来你的押金,写就写吧,先拿押金后写。
5 赵江涛律师  2018-06-18 18:16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6 宋超律师  2018-07-02 21:40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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