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接受了单位培训,如果未到服务期限辞职,支付的违约金上限标准是什么?单位只为我支付了5万元,要求赔偿20万,是不是过高?
2008-12-11 13:13 lyxlee(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11日 13时18分
不能超过五万。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11 13:58
最多5万。
3 110网律师 2008-12-11 13:33
单位的规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5万元处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再乘以未服务的期限,所以你如果一直没有服务,你最多支付5万元
4 110网律师 2008-12-11 14:44
1、过高,不能超过5万元。且,应按已履行的服务期比例减少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QQ:604273205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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