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及设计版权问题 您好,请问各位,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大学生,今年初在一家景观设计单位实习,并无签约,经老总允许,将单位一项目作为我毕业设计的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必须返校,基础资料只有电子地图是单位提供的,设计从头至尾均是由我个人一人设计完成。毕业设计完成后,老师推荐我参加全国毕业设计大赛,作品获奖。毕业后我另选单位就业,原来老板又找到我,向我索取毕业设计作品成果。但是由于整个设计成果为个人劳动成果,单位并无支付我劳动报酬,因此我只把基础资料的内容及在单位时的初步成果发给他。他并不满意,并威胁说单位作品归单位所有,不能用作私人用途。请问,我的这种行为算是侵权了么?原来老板的威胁会构成法律问题么?如果一定要我把该景观项目作品发给他们,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劳动报酬?谢谢各位帮忙!感激不尽!
2012-11-19 21:45 tlblue……(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20日 11时06分
实习的话,没有劳动关系。这个不用理他,也可以要求他给付相应的费用
2 林传雄律师 2012-11-20 08:03
可以收集相关材料,诉讼解决。
3 陈雄志律师 2012-11-20 10:08
建议协商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2-11-20 12:24
你实习时与单位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设计成果应归你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