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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入职工作到2018年4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岗位是(冷库计数员)
本人2016年入职工作到2018年4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岗位是(冷库计数员) 本人2016年入职工作到2018年4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岗位是(冷库计数员)。到2月份的时候跟领导提出离职,领导说到时候再说。然后到了4月15日再次跟领导提出4月30号离职申请时,他说:“这个时候公司内刚好也没有工作安排了,也不用到月底离职了,结到今天给你了,明天你可以回家了。”但是我也没有回去,一直在公司内等上班,直到月底也无工作安排。请问领导他这一说算离职还是辞退呢?如果去仲裁能是否能拿到4月15号后面的工资以及未交社保等报酬!
2018-04-29 19:01 A௸清粉®官方一键转发(防封)(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4-29 19:08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2 曹先坤律师  2018-04-29 19:07
可以仲裁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8-04-29 20:0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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