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公司搬迁合并对个人的补偿问题
公司搬迁合并对个人的补偿问题 律师:
       你好,非常感谢您有时间来帮我解答!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11.10号直接贴出通告说是公司从上海搬迁合并至苏州公司,11.15号前员工需签订补偿协议!公司给予N+1的补偿,并且还发放当年年终奖(13薪)。若是超过15号不签,下月就发上海市最低保障金。不过发上海市最低保障金未列入通知中!跟公司协商过,希望多一些补偿,但公司未同意!
        请问:1.  N+1中的1也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吗?
              2.  公司随口所说超过15号不签,发最低保障金是否有法律依据(如公司真如此做,怎样维权?)
              3.  公司里好多合同未到期的同事不同意补偿方案,是否还能诉求更多一些的补偿。比如N+2,3!或者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发正常工资
            4.  如果可以要求更多一些的补偿,需要哪些途径!


      在此非常感谢百忙中抽空解答!
2012-11-13 16:22 whg80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2年11月13日 16时39分
您好:
1.N+1补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应该发放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公司发放N+1没有问题,你们只能通过协商的方法要求公司多发点。
2 110网律师  2012-11-13 16:25
多要补偿也要有法律的依据,这种情况不是公司违法解除,只能给予你N+1的补偿,补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