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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追讨工资,但是公司要求先签收律师函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向公司追讨工资,但是公司要求先签收律师函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各位律师,您好。
我今年3月份开始在深圳的一家公司实习,6月份毕业后留在这家公司继续上班。
8月份转正,9月份签订了劳动合同。
10月21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再工作一个月方能离开,而我要走得急,无法答应这一请求。最终于10月24号上午自动离职。
这个月我想向公司追讨上个月已完成的16个工作日的薪水。
公司说可以给我,但要求我先签收律师函,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完了之后再把工资发给我。
我想问一下这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是否应该先签收律师函赔偿损失,方能要到我的工资?
谢谢。
2012-11-13 09:44 heyiji……(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2-11-13 10:00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不能签收律师函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2-11-13 09:48
律师函是否签收由你自己决定,但不影响你要求工资,也不影响公司要求你赔偿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2-11-13 10:00
你与单位的赔偿事宜,如你有异议的,你有权不签收律师函;但是,公司应当及时支付你工资,如公司没及时支付你工资,你可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要求你赔偿和公司应当及时发工资给你,这是两件事。
4 唐晓华律师  2012-11-13 10:00
可以不用签收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13 10:09
可以拿工资
6 110网律师  2012-11-13 21:24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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