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单位要求我自己主动辞职 我2011年8月进入现在的公司,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2011年9月转正后公司给缴纳的五险一金至今,现在我怀孕5个月,公司以裁员为借口要求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并明确表示不会以单位名义给我开具任何辞退通知(应该是怕我有证据去告他们)。请问没有单位给我的辞退通知,也没有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像我这种手头什么证据都没有的情况,如果去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可以告我们公司吗??
2012-11-12 16:11 小学一年2班(山西-长治)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12 20:56
劳动部门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2-11-13 14:47
可以依法维护你的权益,因为你如果属于孕期,你的公司不可以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不禁止属于孕期的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你的案情,你的用人单位有极大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要求你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使公司不用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像你这种情况,你应该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