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裁员的赔偿问题 我所在的公司是国内较大知名企业,但因单店经营不善一年内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于九月开始分批裁员,九月底人事行政经理口头通知第二批裁员,但称具体赔偿方案尚未出台,让我们有关员工从十月份开始停止工作回家等待消息,但距今没有消息,多次询问均无果,为了各人的生存,不少员工已选择自行办理辞职手续,另觅新工作,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一直坚持等所谓"通知“的我们少数人员没有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敢另觅新工作,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2012-11-12 00:42 清浊景儿(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远航律师 2012-11-12 09:06
你好,公司应该按月发给你们工资的,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工作,不能低于昆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9月9日入职,1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你两个多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公司如果裁员的话,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2 许传中律师 2012-11-14 14:37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 我的补充: 2012-11-15 17:50
您好,没有这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