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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老人和遗产问题
关于赡养老人和遗产问题 老人有一套房产,办产证的时候写上了所有子女的名字。说好了一起赡养老人,以后房产大家平分。现在有人拒绝再赡养老人,但是产证上已经有他的名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如果他不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房产他还一定有权利分吗?
2010-05-28 21:45 赤西筱筱(上海-普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5-28 22:07
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写老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讲,这根本就不是老人的财产,更谈不上遗产了。房子属于所有子女共同共有,和老人没有关系了。不存在赡养、分房产的问题。现在只能以老人的名义起诉要求那个人尽赡养义务。想要把那个人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是很困难的,除非他本人愿意放弃他的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0-05-28 22:02
可以以老人的名义起诉要求赡养。现在要除去有困难。
3 李军律师  2010-05-28 22:32
有名字即有产权。老人无权决定去除谁的名字;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否则,可以起诉子女。
4 110网律师  2010-05-29 10:36
要看当初有没有书面的协议   如果有   可以诉至法院要求除去其姓名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  只能主张赡养费  无法除去其姓名
5 黄浩律师  2010-05-29 10:58
房子以房产证所登记的为准,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起诉子女
6 110网律师  2010-05-29 21:31
假如有证据证明当初有约定共同赡养的话,那么因其未尽赡养义务的约定,可以要求撤消其产权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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