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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和老人赡养问题
关于遗产和老人赡养问题 律师先生,您好。
    有个问题要 咨询你一下。

    我奶奶于 82年去世,留下房产一处,她共有两子一女,其中 女儿(我姑姑)78年就过世了。房产证上 就只有奶奶的署名,租屋面积50平方。

奶奶去世后,房子经过我父亲和叔叔联合扩建面积,后经过两次拆迁、增平方,现在 达到 210平方。房产证上还是 奶奶的名字。

现在房子要拆分,姑姑的后人,提出要 拿回他们的份额,请问,他们都没有赡养我奶奶,这个房子 他们 该拿 三分之一走吗? 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要 提供什么样的资料? 
    恳切老师作答,非常感谢
2011-06-20 16:09 fuzhou……(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6-20 16:23
答:1、房屋价值扣除你父亲与叔叔的投资(债务)后,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在你父亲、叔叔、你姑姑间平均分割;你姑姑的份额由其继承人享有;2、围绕你姑姑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举证。
2 110网律师  2011-06-20 17:51
按规定姑姑的继承人有权代位继承,但现在恐怕已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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