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后购房离婚时房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婚后购房离婚时房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男女双方婚后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购买价55.3W,首付17.3W,按揭贷款38W,期限20N,由男方单独月供,现暂时由女方家人还贷,已还贷款本金3.64W及利息5.6W.
现房屋市价120W.请问离婚时:1.女方家人还贷是否算双方的共同部分?2.如何计算双方共同分割部分?相应增值部分如何计算?谢谢详细的解答!
2012-10-28 09:55 CHM110(浙江-台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8 14:54
平分即可。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28 19:30
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0-28 20:4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0-29 06:10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或者你们互相协商比例。
5 张付杰律师  2012-10-28 10:00
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6 陈晓云律师  2012-10-28 12:13
登记在双方名下,算双方共同还贷。
房屋为共有,一般平分,不考虑各自的出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9 13:20
共同还贷部分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