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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11月6号递交了离职申请书,公司没有答复,因为该员工没有交接任何的工作
员工在11月6号递交了离职申请书,公司没有答复,因为该员工没有交接任何的工作 员工在11月6号递交了离职申请书,公司没有答复,因为该员工没有交接任何的工作。十一月份一整个月的工资发给该员工了,但是员工依然没有交接任何工作,到了十二月份上班也是偶尔来一会就走了。或是好几天都不来,现在该员工要求我们给他结算十二月份一整个月的工资还有一月份半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公司要怎么处理,这个工资到底是如何去结算才合理?附加:我们十二月份按照考勤表给他算了工资,他不接受。
2018-01-26 15:23 ask201……(浙江-金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01-26 15:42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1-26 16:57
有争议,仲裁解决。
3 卢晴律师  2018-01-26 15:28
看员工不去上班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是,则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公司还要正常给员工发放工资。
4 徐岳律师  2018-01-26 15:39
与员工协商。
5 张元珍律师  2018-01-26 15:44
如果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个月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向其支付工资,当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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