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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一个老板,突然合并,如果员工不愿意,可以要求赔偿吗?
两个公司一个老板,突然合并,如果员工不愿意,可以要求赔偿吗? 两个公司一个老板,突然合并,如果员工不愿意,可以要求赔偿吗?
2018-01-15 16:14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1-15 16:15
可以的
2 苏荣杰律师  2018-01-15 16:15
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 申维丰律师  2018-01-15 16:20
您好,建议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8-01-15 16:21
可以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1-15 16:21
如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为改变工作地点,一般来说不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6 孙新律师  2018-01-15 16:22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7 怀向阳律师  2018-01-15 17:11
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8 陈铠楷律师  2018-01-15 17:24
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9 赵江涛律师  2018-01-15 19:11
怎么 合并?
10 宋超律师  2018-01-15 22:45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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