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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屋财产归属问题
关于婚前房屋财产归属问题 我有一套房,贷款,11年购买,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我的父母出资购买的,贷款父母来偿还,留有每次转账备注记录。如果我在登记结婚前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去,那么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我是否能获得该房产超过半数的拥有权。谢谢各位律师。
2012-09-18 15:27 飞天的小小猪(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2-09-18 15:34
如不加名,该房产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如加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2 孙新律师  2012-09-18 15:50
——你要加名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不加名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
3 李小利律师  2012-09-18 15:55
若您加上名字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妻子一方对房屋的购买完全没有贡献,你可以申请多分配份额。
4 齐畅律师  2012-09-18 16:54
你好,如果将妻子名字加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予平分,并不存在超半数产权的问题,除非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5 陈晓云律师  2012-09-18 19:13
加上名字的,你是男方,离婚时一般会比女方分到的少
6 110网律师  2012-09-18 19:49
签好协议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7 毛健民律师  2012-09-19 13:09
加上去就属于共同财产。
8 110网律师  2012-09-19 21:58
在结婚登记前将你妻子的名字加上,那么你们两人就是房屋的共有人。但是通过协议约定,可以对产权份额作出约定。因为加名时你们还不是夫妻。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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