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2008年10月15日买的一处商品房,并于当天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于2009年6月交工,产权证预计2009年年底才能办下来。但2008年12月1日我和我女朋友办的结婚登记,领的结婚登记证。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我不知道这种财产划分是按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以产权证日期为准);
2、是否有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就为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
3、这个房子我贷款10万,如果万一我们以后离婚了,但是我能提供出来结婚后都是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还的款,是否还的这部分能够算做我的?
1、这种情况下,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我不知道这种财产划分是按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以产权证日期为准);
2、是否有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就为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
3、这个房子我贷款10万,如果万一我们以后离婚了,但是我能提供出来结婚后都是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还的款,是否还的这部分能够算做我的?
2008-12-12 22:07 apples……(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电话:13728681005 2008年12月26日 18时25分
1、是你婚前财产。
2、不存在这种说法。
3、结婚后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2、不存在这种说法。
3、结婚后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2 孙新律师 2008-12-13 09:41
属婚前财产。
3 110网律师 2008-12-1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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