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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农民合同工与用人单位于1997年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1999年到期未续签合同
咨询,一农民合同工与用人单位于1997年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1999年到期未续签合同 咨询,一农民合同工与用人单位于1997年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1999年到期未续签合同,农民合同工于2013年又回到这家单位作临时工,2015年又离开单位,期间未签合同,请问,用人单位风险是什么呢
2017-09-22 13:47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9-22 14:27
完善你的问题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9-22 22:49
已过仲裁生效。
3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9-24 13:10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4 110网律师  2017-09-22 14:02
建议你将其中的过程和离开的原因等细节完善后再咨询。否则,类似漫无边际的分析判断误己误人。
5 潘建强律师  2017-09-22 14: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6 隋新律师  2017-09-22 14:59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7 张勇律师  2017-09-22 19:49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8 110网律师  2017-09-24 17:20
建议你与律师详谈,不要让律师和你猜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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