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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月做了17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月做了17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月做了17天。老板让我走了。结算工资时。财务按每个月30天的平均工资来算。请问这合理吗
2017-09-19 16:40 廖文超(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09-19 16:46
不合理,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9-19 17:00
不合理的。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7-09-19 17:14
不合理,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19 17:36
不合理
5 110网律师  2017-09-19 16:47
应该按照22.75天来算。
6 徐岳律师  2017-09-19 17:1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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