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我多少钱? 本人于2002年11月起就职于江南医院收费员,中间2009年1月单位给我签写合同,三份合同一份都不给我,说要拿到劳动局去盖章,但到今天也没有去盖章,现在要调我去做保安,我不同意,单位就给了我终止合同书,决定2010年6月5号终止,单位只同意付6450元,广州最低工资从2010年5月1号起是1100元,请问各位律师,我可以拿到多少钱?谢谢,急急急急
2010-05-04 22:39 cjf991……(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欧学文律师 2010-05-05 11:52
按照实际收入标准补偿(咨询QQ403274213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