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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见面发生性关系
关于网友见面发生性关系 一个月前我和网友第一次见面了,发生了性关系,说好了做情人,一直保持性关系。之后又见面了,又发生了性关系,过了几天网友说有男朋友了,结束情人关系。我们打电话说好了双方以后不联系了,谁饭都不会找谁麻烦,说以前发生性关系都是自愿的,我把电话的内容录下来了。害怕以后网友纠缠我。我想知道,有了电话录音,如果以后网友想诬陷我强奸是不是就不合法了?
2012-08-24 14:03 sifaka……(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8月24日 14时11分
自愿的不是强奸。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25 22:57
不构成犯罪。
3 谢清海律师  2012-08-24 14:08
自愿的不是强奸。
4 孙新律师  2012-08-24 14:29
可以证明是自愿的,不会再有什么纠纷。
5 孙新律师  2012-08-24 14:30
——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6 李同红律师  2012-08-24 15:36
自愿的不是强奸。
7 孙新律师  2012-08-24 17:37
双方自愿,不属于强奸。
8 赵江涛律师  2012-08-24 18:00
电话录音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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