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网友见面发生性关系并给钱是嫖娼吗?感觉是个骗局。 和网友认识两个月,首次见面开房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前,她给我要买衣服钱,我就给了她500元。发生完性关系后,走出宾馆,有便衣蹲守,强行把我带入派出所,说我嫖娼,录了口供,被迫按了手印,还罚了5000元钱,不给钱就拘留15天,他们跟我到银行取了钱后,也没任何收据。随后,我给网友打电话,一直关机,QQ也把我黑名单了,我觉得是个骗局,请问,是不是网友和警察联合起来,把我骗了?我该怎么处理?
2011-02-25 12:20 大咧巴(吉林-四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2-25 21:55
你上当了吧。。。。。。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02-25 16:57
按你的陈述应该是,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