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有偏差,应该以哪份为主? 我公司与学校签订了电热水器的采购合同,是通过竞标的方式取得的。因为和学校谈的是安装完毕后一次性付款所以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条款约束预留5%质量保证金。但招标文件上有体现预留5%的设备质量保证金。所以和实际签订的合同有偏差。请问预留5%的保证金属于实质性条款吗?我公司可不可以按合同履行,不留这5%的质保金呢?
2012-08-21 13:56 ddyy12……(福建-南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21 14:19
合同为准。
2 陈雄志律师 2012-08-21 15:10
以合同为准。
3 林传雄律师 2012-08-21 17:22
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2-08-21 20:51
属于实质性条件,合同签订应按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