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问题 我们公司的工资结构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050元、绩效考核工资850元、餐费补贴330、话费补贴100元、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为基本工资的8%。现在公司直接把平时每小时加班费计算为6元一小时,周末10元一小时,国家法定假日14元一小时,而且我计算了一下它的这个小时加班基数是按照:1050除以21.75在除以8 就约等于6元一小时。请问它这个计算方式是否违法?
2012-08-19 21:12 wp168(重庆-九龙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2-08-20 07:49
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约定的,按照该劳动者加班加点发生前或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其中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工资支付标准,也未实际发放工资的,按该用人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同期平均工资确定。
二、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