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公司的劳动合同问题。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和公司经理不和,后来经理找了个空子以我违反公司规定为理由要求公司辞退我,但是公司并没有辞退我,但是经理让我签了个东西,其中有一条就是“因此事公司保留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我并没有违法法律,只是经理口头说我违反了公司规定。因为签了这个东西,已无心再工作,请问我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拿到还没发给我的工资和提成吗?
2012-08-19 19:02 jjfjjf(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许传中律师 电话:18387163568 2012年08月19日 19时33分
您好,协商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2-08-19 20:33
建议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