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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谁?出租方可否请求解除合同?如何解除?
责任在谁?出租方可否请求解除合同?如何解除? 2011年11月王先生与刘先生签订了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王先生将居民住房1、2共两层租与刘先生开饭店。本约定在2012年1月元宵过后支付定金。自2011年签订合同开始,刘先生开始雇人装修,其中房东王先生未参与雇用民工来装修,由刘先生全权参与。刘先生找了一个包工头,其余民工皆由包工头安排。结果在12月装修过程中,与包工头合伙的一民工因使用的梯子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在梯子上从二楼窗户(有窗户框,但未装玻璃)摔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情发生后随即停止装修。2012年春节前,死者家属与刘先生达成一致,刘先生赔偿死者家属30万。
    而刘先生曾一直咬定要房东赔偿,说至少是连带责任,不知这责任在谁?
    另外,未出事前刘先生按合同将房租交到了2012年的4月份,交了一个季度即2-4月份的租金。然而事情到现在2012年8月,刘先生仍未交另外房租,并称要告房东王先生,而王先生也一直向刘先生追讨房租未果,问是否王先生可解除合同并追回未缴房租?如何追回?刘先生称要上法院告王先生,是否有胜算?目前有老板想在王先生处租房子,但合同未解除,王先生目前应该如何做比较好?
2012-08-15 13:22 king_t……(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30 09:25
能否解除合同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2-08-16 10:35
能否解除合同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如果有,应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可以主张对方没付租金构成根本违约,主张依《合同法》解除合同。  至于人身损害一案,要看具体案情和证据才好分析,理论上来说,如果刘先生不具备资质,那么房主王先生应负选任过失责任。如果合同未解除,那么不能另租给第三方,否则一房两租,违反法律。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由于事情比较复杂,建议带上书面材料到律师楼当面咨询,以便客观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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