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该怎样维权? 本人在单位工作三年,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任何保险,现在被单位通知停发工资,回家待命,两个月后起诉单位,要求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三年的养老保险,以及失业金,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调解时,告诉我双倍工资的赔偿已经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予支持,然后问我现在让我回单位上班可以吗,我回答不去了,就被告知这样的情况下失业金也不会被支持,这样合理,合法吗?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2012-08-12 09:52 蜂鸟(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12日 10时19分
主张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期限,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予以赔偿,应补缴养老保险。如果是你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会支持失业保险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2-08-12 09:55
可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
3 110网律师 2012-08-12 15:09
固定证据,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