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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在我一家企业任职部门经理,由于公司总经理助理离职
律师:您好!在我一家企业任职部门经理,由于公司总经理助理离职 律师:您好!在我一家企业任职部门经理,由于公司总经理助理离职,公司有一些规定无人监管,出于对公司的负责,本人自行发了一个温馨提示,内容大致要求员遵守每天上班发送工作总结,否则乐捐200元/次。之后本人由时间关系没有执行。事隔一个月后总经理发布信息要求本人从发出通知当日执行未提交总结的人员明细,并要求收取罚款,否则由本人垫付?本人当时未细看通知,回复了收到并执行字据。请问总经理有权就此扣罚本人工资或要求本人垫付罚款么? 
2017-06-28 14:27 nico-luo(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6-28 14:53
如果你本人同意,那么公司有权要求你垫付。不过也不是随意罚扣工资,肯定要有事实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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