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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已经有15年,任职采购经理。去年来了一个总监
您好,律师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已经有15年,任职采购经理。去年来了一个总监 您好,律师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已经有15年,任职采购经理。去年来了一个总监,8月份,该总监以与我工作配合不好,建议让我去其他部门看是否需要人建议我换岗。一个月后,又提出因公司效益不好,部门人多,提出放弃合作。但公司不愿意做任何赔偿。我在工作上无任何失误,前几日,该总监又以我加班小时以及年假过多,提出让我去休假,让我跟另外一个经理进行工作交接,等休假回来再谈是否继续合作。我想请问,我是否能按他的提议去休假,是否休假回来,就被视同旷工,被公司辞退,我任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16-11-09 13:51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1-09 14:5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李庆标律师  2016-11-09 19:38
合同当时是否有约定,公司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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