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 我07年与单位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职工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需按未履行的年数缴纳每年5000元违约金,08年新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设立违约金条款,请问,我当年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款项还有效吗?我离职的话还用不用缴纳违约金?
2010-04-22 11:33 www518……(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4月22日 11时42分
您好,很高兴解答您的咨询:
不用缴纳违约金,提前30日提出就可以了!
如需帮助,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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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亮律师 2010-04-22 11:43
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单位提供学费 并约定服务年限可以要求你赔偿或者你从事相近行业给单位造成损失 如果仲裁可以找我 电话:1380139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