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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办处注销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方办议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代办处注销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方办议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代办处注销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方办议解除劳动合同吗?
另外,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法的经济补償与劳动方办议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2-08-04 14:43 JCHAN(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8-04 14:57
这些都是可以协议 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04 19:31
只要双方协议达成一致
3 110网律师  2012-08-04 14:59
只要双方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做好补偿等后续事项,都是可以的。
4 凌征虎律师  2012-08-04 15:06
可以的
5 张勇律师  2012-08-04 23:13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6 110网律师  2012-08-05 12:20
有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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