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老板不给员工一份保管 进公司后,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共是两份,老板是否有权利可以独自保管两份,可以不给员工一份?员工如果要求给一份,老板不肯给的话? 怎么办? 老板是否有这权利,如果没这权利的话,是否可以起诉?
2012-07-12 13:40 刺猬4954……(广东-韶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7-12 13:42
应当给你一份,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2-07-13 11:14
既然是合同就应该双方各一份。没有合同,有工资单和工卡等证据也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必要时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必要时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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