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合同,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若干问题 我于2011年初进入本地某集团公司,该公司属于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体系,即我既要做A公司的事,也要做B公司的事。
时至今日,该集团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上的劳动合同,且只在2011年8月按我应发工资的70%给予社保缴纳(养老、失业)。
因不满该公司管理制度(未经过职代会)的管理,我打算离职。
请问,我用哪一种方式离职合理,并能够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补偿和赔偿。
时至今日,该集团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上的劳动合同,且只在2011年8月按我应发工资的70%给予社保缴纳(养老、失业)。
因不满该公司管理制度(未经过职代会)的管理,我打算离职。
请问,我用哪一种方式离职合理,并能够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补偿和赔偿。
2012-07-11 16:55 locust……(贵州-六盘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1 18:58
1、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你就可以辞职;
2、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两倍工资,计算11个月。
2、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两倍工资,计算11个月。
2 唐羽生律师 2012-07-23 18:4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