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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临时员工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临时员工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问题 我是一名在事业单位的外聘员工。没有办理保险和签订任何合同
发工资的时候,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纸,叫我签上名证明我领取了工资。然后下面还有一行备注的小字“ 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已包含在本工资内”

我想问的问题是:现在单位说钱发到我手上叫我自己交。我提出疑问的时候,他们给出的解释是。现在单位只聘请了我一个人。社保规定单位有2人以上才可以由单位方替员工交保险。有这项规定吗???

我所在单位背景:新成立不久。算上我总共4人。其他三人都是别的单位调过来的,编制都不在这里。以我所在的新单位名义聘请的员工只有我一人。

还有第二个问题:是不是试用期过了就给必须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给我的解释是:劳动合同有聘用期限、我签了的话(我是拖亲戚的朋友进来的,回答我的就是这个亲戚的朋友)到时候合同到期,要续签的时候,上级领导问是续还是不续?。。。这人的意思是:签了就有到期的时候。到期又要续签,续签如果上头有人找借口不同意续聘怎么办。所以签了反而麻烦。他是这意思

但是我想的是。我什么都不签。要是上头有人找借口那岂不是随时都可以辞退??如果签了没有到期就要辞退至少我有依据可以追偿损失。
2012-06-20 15:34 gying0……(安徽-淮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20日 21时00分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候起,就必须和劳动者签到劳动合同,而不能说试用期后再签到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也必须帮助劳动者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种保险,而不能说保险费用包含在职工自己工资中让自己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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