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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公司如何做具体的赔偿?急!急!
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公司如何做具体的赔偿?急!急! 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对于用工至今已满一年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的,是否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和经济赔偿,以及补缴社保?我于2011年3月14日上班至今,公司以国有企业上级不允许聘用外来员工为由,拒绝与我签订任何用工合同、也拒绝购买五险一金。入职之前,老板曾口头承诺签订劳动合同,买社保。结果入职后又找借口说是没法签合同,也不能买社保,我该如何维权?这其中,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6月14日为试用期(每月1800元),试用三个月。其中3月份由于只上了半个月的班,发了900元工资,4月、5月都是发了1800元。约定试用期过后每个月2200元薪金。所以6月份发了(900+1100)共2000元薪金。之后2012年4月一直是每个月2200元薪金,从2012年5月开始涨工资300元(即,每月2500元)。我每个月领工资时,都是找的相关代开发票机构所出具的标为咨询费的发票直接在财务报销拿的钱,我手头上没有工资条,财务有我的报销凭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补发双倍工资? 是补发几个月的?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未购买社保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赔偿?可以的话是支付多少?具体怎样计算? 恳请指点,谢谢!
2012-07-11 15:19 rafeng……(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1日 15时51分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
2 赵亮律师  2012-07-11 15:21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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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2-07-11 15:40
双倍工资。要多发11个月。提起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2-07-11 16:18
这么多内容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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