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乙方所在公司甲方被丙方收购,丙方提出司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厂工作 我们乙方所在公司甲方被丙方收购,丙方提出司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厂工作,也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果我们乙方在甲方工作五年,且依法交纳各种保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在获得经济补偿后,领取失业金时,社保局以厂方开貝证明,是我们自已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取消申领资格,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2017-03-24 06:41 醒悟(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3-24 08:41
如果是你们主动提出辞职的则无法享受失业金
2 110网律师 2017-03-24 10:28
合法,员工不得干涉企业经营权
3 吴炯律师 2017-03-24 10:46
企业这样是合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6个回复派遣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工作快2个月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经怎么算?
5个回复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本人继续工作了一年,现在公司要解除合同
4个回复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本人继续工作了一年,现在公司要解除合同
3个回复公司提出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但事实却并没有按上述规定实施过工作岗位调动
3个回复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续签合同里约定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
4个回复佛山事业单位合同书写有乙方提出辞职,但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需继续在岗位工作6个月
2个回复在公司工作两年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马上合同到期了,公司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