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处理的时间有限制吗? 我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已经同意受理,想咨询一下这种案件多长时间才能处理完。还有就是这个时间和在职有关系吗?比如在职是5个月内处理完,离职3年内处理完。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
2012-06-21 11:42 404290……(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2年06月21日 16时2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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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21 14:18
一般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