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地点为南通,现要求去南京工作,没有书面职务任免文件 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地点为南通,现要求去南京工作,没有书面职务任免文件,文件仅口头通知,我不同意,已经工作一年半可以申请双倍的劳动补偿吗?根据规定应该是几个月工资?在未有书面职务任免文件前,我的工作地点是否还是南通?
2017-03-03 15:43 ask201……(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3-03 15:49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7-03-03 16:1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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