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信息在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挂名发工资,造成补交税款,对于这种侵权我可以拨打110查证吗? 2012年6月12日,我所在公司得到津南地税局补交个税通知,意外得知我自2011年9月至12月被另外一家公司盗用信息发放工资,造成需补交个税77.77元,钱虽不多,但无缘无故被盗用信息,很想查明这家公司盗用信息的渠道,我与该公司电话联系过,他们只答应补交税款,我想索取4个月工资共计7552.80元,打车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费等,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请问我可以拨打110投诉吗?请求110查明盗用信息的渠道吗?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2012-06-18 14:55 tc2861……(天津-津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8 15:00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李玉更律师 2012-06-18 16:55
可以报警。
3 齐志龙律师 2012-06-18 18:28
可以报警或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2-06-18 19:27
可要求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即你缴纳的税款。但你既然主张是对方盗用你的信息虚发工资,双方不实际存在劳动关系,不会支持你发放工资的要求。打车费、误工费难以证明因果关系,很难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会支持。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其虚报成本偷税漏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