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合同是8小时工作制,实际是12小时工作,无休息日。我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同意 我与公司合同是8小时工作制,实际是12小时工作,无休息日。我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同意。我要求补尝三个月工资,公司不肯。我是否能得到补尝款
2017-02-19 21:08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2-19 21:13
能得到补尝款
2 潘建强律师 2017-02-19 21:10
可以和单位协商的
3 巫肇胜(资深法官)律师 2017-02-20 11:46
可以补偿
4 郭海滨律师 2017-02-20 13:02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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