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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产假职工的工资问题以及晚婚晚育员工的产假时间
关于休产假职工的工资问题以及晚婚晚育员工的产假时间 咨询一下,职工有买生育险,那她的工资是由公司发放,然后从社保里面扣除:还是社保局把钱给公司再由公司发给员工;又或者是由社保局直接发给员工??
  该员工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她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求解~~
2012-06-11 14:31 yoyo.m……(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6月11日 14时35分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是带薪休假,单位应当发放全额工资,由单位支付。

社保支付的是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冲突,生育津贴由社保支付和员工,员工可以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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