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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2个月)过后而我没收到转正通知书,请问第3个月的工资应按试用期还是按转正工资结算呢?谢谢解答
试用期(2个月)过后而我没收到转正通知书,请问第3个月的工资应按试用期还是按转正工资结算呢?谢谢解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当我入职时已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960元而我面试时在应聘表工资要求上填写试用期为2000元,转正后为2200元),试用期为2个月,2个月后我没收到转正通知书,请问第3个月的工资应按试用期还是按转正工资结算呢?我在试用期过后而未收到转正通知书的时候而离职,我可以随时走吗?或者在这时候公司辞退我?公司要赔偿给我吗?我还可以得到其它的赔偿吗?谢谢解答的好心人。
2012-06-11 16:35 YXI123(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6-11 15:45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都拿转正后的工资。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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