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期,我想提前终止,请问我需要承担哪些损失 我租了一个小套,合同约定是付三押一,一年合同,我现在只住了三个月,后面会再住一个月后就搬走,房租我是按时交的,合同上有一条是提前终止合同,需承担押金损失,但是现在听中介的意思就是一毛钱都不退给我,这样做合法吗?我是否可以要求至多承担押金的损失吗
2012-06-03 08:05 redfox……(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3 08:21
有合同的从合同的约定,你们合同上即然写明提前终止合同需承担押金损失,现在又是你要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只能依照合同约定来做。
2 110网律师 2012-06-03 08:47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06-03 09:13
您好,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须承担押金损失,则无法要回押金。
4 韦高峰律师 2012-06-03 09:28
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须承担押金损失,则无法要回押金。
5 110网律师 2012-06-03 09:56
合同约定执行,你要不回来了。
6 李军律师 2012-06-03 10:01
是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的,您违反了约定,提前解决,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7 袁文祥律师 2012-06-03 10:06
押金作为违约金!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8 张向锋律师 2012-06-03 10:11
依据双方合同中约定承担。
9 110网律师 2012-06-03 16:00
押金退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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